陶瓷工业用球磨机的出厂检验规则
1、出厂检验:每台球磨机必须经出厂检验,并附有合格证明书才能出厂。
2、出厂检验项目:球磨机出厂时应按相关机械行业标准要求检验。
3、型式检验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。
a、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、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、产品停产超过一年恢复生产时;
d、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e、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;
f、每累积生产100台应抽取1~2台进行型式检验员。
4、型式检验项目: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,产品质量的评定是采用全部指标达到法。且判定规则是;当球磨机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,需重新试制。其他技术要求中的检验项目如不合格,允许修复、调整,如仍达不到本标准的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5、标志:每台球磨机应在适当而明显位置固定产品铭牌和指示润滑、安全等标牌,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/T 13306的规定。
6、球磨机铭牌的基本内容包括:
a、制造厂名;
b、型号名称;
c、主要技术参数;
d、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。
6、包装箱的收发货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/T 6388和GB/T 191的规定。